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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版本系统发布说明(2024-11-26)
时间:2024-11-26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中央编办网上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功能升级,本次升级主要为试行主管单位系统,涉及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单位,不涉及地方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及其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是事业单位端。  

  提交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处室的设立登记,需由主管单位与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做好前置工作,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处室录入新设立预登记,事业单位方可进行提交设立登记至主管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处室进行后续处理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用户登录网上赋码系统,如果该事业单位的主管单位系统未开通使用,则按照原有登记流程直接提交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处室。如果该事业单位的主管单位系统开通使用,则事业单位申请变更、注销、补领、重新申领登记时,需提交至主管单位系统,经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处室进行后续处理 

  二是主管单位用户端。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处室维护主管单位信息,并为满足开通条件的主管单位建立主管单位用户。主管单位用户一经建立,主管单位系统即时生效。该主管单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交的登记申请,将提交至主管单位系统。主管单位用户登录主管单位系统,审核事业单位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后该登记提交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处室。 

  主管单位用户端主要功能包括首页、审查登记情况、通知信息、永久库信息查看、事业单位当前信息查看、登记局退回信息查看、系统设置等,详细内容请参照《主管单位用户端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