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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市发放首张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
时间:2023-09-14

  在沧州市委编办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沧州市老年大学通过“事业单位登记app”领取了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随后该单位顺利使用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登录了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业务,成为全市首家领取并使用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的事业单位。

  今年7月,沧州市被确定为河北省3个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应用试点设区市之一。为推进试点工作,沧州市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应用试点工作方案》,按照“积极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市本级和河间市、孟村回族自治县、运河区三个县级试点同步推进。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在申办社保、开立银行账户、缴存公积金、刻制印章、申领机动车船牌照等事宜和开展其他相关活动时的唯一合法凭证。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是中央编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电子证书与现行纸质法人证书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比传统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办理更高效、使用更安全、保管携带更便捷,实现了由静态保管到随省携带的再升级。

  法人电子证书的推广运用,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从“全程网上办”向“全程掌上办”大跨步发展,正式迈入数字化、信息化时代。下一步,沧州市委编办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试点工作,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互联互通互认互用,力争为河北省乃至全国试出经验、试出亮点、试出成果。

  (河北省沧州市委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