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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东县委编办创新推进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时间:2023-08-31

  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效能,今年以来,江苏省如东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聚焦评价机制、流程标准、结果运用三个环节,分类实施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为深入推进“信用如东”建设贡献机构编制力量。

  一是分类设置评价指标。区分公立医院、公立中小学、一般事业单位3类分别制定评价指标。针对医疗机构管理运行特点,制定《公立医院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围绕基础登记、社会评价、运行管理等7类27项指标,对18家公立医院实施评价。结合“教育双减”“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等要求,制定《公立中小学校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围绕基础登记、信用承诺、守法依规、金融信贷等8类15项指标,对76家中小学实施评价。其余事业单位采用《事业单位信用等级通用评价指标》,围绕业务活动开展、部门监管情况等4类18项指标实施评价。

  二是线上推进等级评定。依托信用评价管理网上平台,开展事业单位信用自评和监管部门联合评价。自评阶段,事业单位对照《评价指标》列明的扣分情形进行梳理评分,并上传证明材料。联评阶段,举办单位对所属事业单位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分;纪检、司法、财政、人社、税务等21家监管部门,对涉及本领域评价指标的事业单位逐一进行打分。自评、联评结束后,登记管理机关汇总得分情况,初步确定各事业单位信用等级,并线上推送至事业单位和相应主管部门。经复核无误或申诉校准后,正式确定信用等级。

  三是科学运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确定后,县委编办及时印发《如东县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通报》,并通过信用如东网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向社会公示。同时,依据AAA、AA、A、B、C、D等不同信用等级,对事业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等级高的单位继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维持良好信用;对信用等级低的单位,列入重点行政执法监控对象,并对法定代表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事业单位,依托线上平台及时修复其信用等级,并及时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平台予以公示。

  (江苏省如东县委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