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地方动态
湖南:慈利县委编办多方联动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水平
时间:2023-08-31

  近年来,湖南省慈利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监管政策规定,紧密结合全县登记管理工作实际,坚持多主体,实行大监管,在加强配合联动、创新监管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在监管主体上,坚持“系统、部门、社会”多元参与

  一是编办内部密切配合。调整充实县事业单位监管机构,县委编办设立内设机构登记管理组,县委编办对外使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名称。建立组室协同作战的监管模式,明确各组室在事业单位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举全办之力共同做好事业单位监管工作。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相结合,开展联合督查,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部门之间加强联动。建立事业单位信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职能部门联合信用监管,互联共通信用信息,实现事业单位信用监管联动;加强事业单位异常信息管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等异常情形,经查实后,将事业单位列入异常信息名录库管理,及时通报事业单位信用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探索开展诚信事业单位评选和事业单位社会监督员选聘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向社会公示,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解、监督和评价事业单位的平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事业单位的服务意识。

  二、在监管内容上,构建“设立、调整、日常”大监管格局

  一是对事业单位的设立进行源头把关。建立重大机构编制事项调研论证制度,规定事业机构设立时,登记管理组参与机构设立合规性、职责配置科学性和编制核定合理性的论证,实现对事业单位的源头监管。

  二是跟踪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调整。在对事业单位合并、级别和名称变更、职责调整以及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论证时,由登记管理组负责对申报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报和运营监管情况提出意见,实现了事业单位监管与日常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机结合。

  三是对事业单位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监管。结合事业单位报告工作,通过审查事业单位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财务审计报告和其它相关材料,及时了解掌握单位的日常工作和发展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研究解决措施。

  三、在监管实施上,做到“登记、核查、考核”三段联动

  一是严格规范登记年报工作。按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做好事业单位登记年报工作,把好法人资格准入关、程序合法关和时限要求关,确保登记年报质量。通过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比对数据,查验出已撤销未注销的单位、已发生名称变更的单位,要求其及时完成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变更登记等工作。

  二是探索开展事业单位现场核查。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效益评估,登记管理组联合机构编制组根据事业单位是否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登记管理规定等情况,梳理出需重点关注的单位名录。对各类事业单位开展联合实地核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单位反馈情况,切实加强沟通交流、深入研究,形成联合发现问题、合力解决问题的良好互动机制。

  三是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拟定本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注重考核结果的使用,把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履行职责评价,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的聘用、奖惩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好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湖南省慈利县委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