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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编办维护监管权威 优化服务质量 强化法治意识 为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时间:2022-12-16

  近年来,云南省委编办认真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从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增强法治三方面着手,为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支撑。

  一、落细落实登记管理监管细节,切实维护《条例》权威性

  一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和条件,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审核办理各类登记事项,切实做到流程规范、材料齐全。二是注重常态化提醒。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主动提醒事业单位按规定办理变更事项。针对初次未按规定及时申请变更的,对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开展提醒谈话,并宣传《条例》规定;对多次不按规定申请变更的,予以通报,并拉入“省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异常名录库”,实施重点监管。三是抓住关键“环节”,预防“大事”。为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事业单位资产保值增值,利用年度报告对事业单位开办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开办资金增减幅度超过20%的单位,进行重点提醒,并督促办理变更,压实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事业单位资产保值增值。

  二、优化提升服务质量,着力降低事业单位办事成本,提升社会群众满意度

  一是主动服务基层。2021年5月21日,云南省漾濞县发生6.4级地震,为帮助解决当地事业单位办(换)证问题,云南省登记局服务上门、现场办公,特事特办、简化程序,在“震中”现场开展相关事业单位变更换证工作,为灾区事业单位排忧解难。二是增加可选服务。针对传统报刊受众量减少,以及刊登证书遗失或拟注销公告版面处于“边角旮旯”,告知覆盖面不广、时效性不强问题,从方便办事、提高效率和降低办事成本着眼,增加网站公告方式供事业单位选择。事业单位或其举办单位有官网的,可在其官网按要求发布相关公告;没有官网的,可委托在“云南机构编制网”发布相关公布。这一工作方式的“小转变”,实现了办事效率提升、告知覆盖面扩大,并为事业单位节约了登报成本,获得了事业单位的认可。三是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结合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的情况,为全力支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研究出台《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从增强服务意识、推动工作方式转变、优化“窗口”服务、转变工作作风四个方面提出意见措施,优化登记管理质量,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大局。

  三、强化法治意识,坚决贯彻依法办事

  一是全面清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冠名,确保事业单位冠名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冠名,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纪律性,在全省范围内围绕名称字头冠名超出本级行政区划名称的事业单位等5个重点方面,尤其是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头的事业单位,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冠名清理规范工作。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着力解决登记难题。针对部分已撤销或转企改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期,但仍需法人证书办理后续资产清算、人员安置事项,证书有效期如何依法延问题,以及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法定代表人死亡、失踪、入刑、留置等,不能签署《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等问题,云南与相关律师事务所合作,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妥善解决了登记管理中的诸多“疑难杂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填补了目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空白,从法律角度确保办理事业单位登记合法有效。三是紧盯法定代表人变更“细节”,有效预防法律诉讼“烦事”。为防范和降低因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及时导致法律问题发生的风险,一方面抓日常,通过各种途径和载体,宣传登记管理规定、讲解典型案例,让事业单位及举办单位了解依法及时变更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抓典型,对逾期申请变更事项的事业单位,视情节分别采取提醒谈话、通报举办单位等措施进行处置,提升了事业单位按时申请办理变更事项的主动性、自觉性,有效预防了未及时申请变更而产生法律诉讼的风险。

  (云南省委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