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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编办探索打造事业单位的“信用名片”
时间:2022-12-08

  近年来,江苏省委编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探索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业单位法人新型监管机制,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初步构建起了事业单位信用监管体系,部分试点先行地区又区分行业领域试点深化探索,并在联合惩戒、拓展“信用+”场景应用等方面逐步深入。

  一、创新探索起步早

  2015年,江苏省委编办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先证后照”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精神,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2015年12月,江苏省委编办会同信用、法院、财政、人社、人民银行等12个省级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建立起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联席工作制度,通过业务活动、社会服务、社会公信度、群众满意度、监督管理等5个维度、20个评判标准,为事业单位“依法合规、守信践诺”情况“亮分画像”。在此基础上,建成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云平台,初步集聚事业单位信用档案数据库,为顺利推进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稳步推进出实招

  为适应国家信用建设快速发展,江苏各地多向探索、多点发力、多措并举,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事业单位信用监管工作。2019年7月,江苏省委编办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2017年,徐州市推动构建“三诺三有”事业单位监管体系;2018年,宿迁市承办了“教育类事业单位公益性指标体系建设研究”和“事业单位信用监管引入第三方评估体系构建研究”国家级课题,其探索开展的大数据智能监管、第三方评估等创新举措,得到了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充分肯定,并以现场会形式在全省推广;2019年南通市、淮安市先后探索开展了公立医院的“1+6+1”信用评价工作体系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指标数据化”改革试点;2021年,南京、宿迁事业单位信用监管工作成果入选第三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信用+事业单位管理”监管新模式正在江苏大地“开花结果”。

  三、聚焦重点求突破

  2020年,针对前期信用等级评价指标“靶向”不准,行业“特性”不明显等一系列问题,聚焦事业单位数量最多、服务范围最广、涉及民生程度最深的教育、卫生两个领域,以公立医院、公办中小学为突破口,深化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研究。把确定评价指标作为试点研究的关键,重点围绕过度医疗、违规招生等典型的失信情形进行探索,在指标上要求彰显信用本质、突出行业特点并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衔接。经试点地区试评价,并征求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意见,依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规定,研究印发了江苏省《公立医院、公办中小学信用等级评价指导目录》,设计了“注册登记、党建工作、行风建设、司法裁判仲裁执行、行政权力运行、异常名录、信用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市场主体自主提供的信用信息”等8个方面信息为一级指标,公立医院遴选了21个二级指标,51个具体评分标准,公办中小学遴选20个二级指标,45个具体评分标准。

  下一步,江苏将持续探索推进事业单位诚信建设,以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为基础构建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探索开展公立医院、公办中小学信用等级评价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指标数据化”改革,在完善评价体系、优化赋分权重、推进结果运用等方面试点探索,对条件成熟的地区适时推进事业单位公共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开,会同省信用主管部门在研究拓展事业单位“信用+”场景应用、涵养事业单位信用生态上深入探索。

  (江苏省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