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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东县“四项举措”提升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工作质效
时间:2022-09-16

  江苏省如东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深化宣传部署、报送公示、监督管理和结果运用等环节,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充分发挥其登记监管作用。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多点宣传营造氛围。制作图文、视频教程,依托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渠道宣传年报工作的流程、时限和注意事项。公布业务人员联系方式,提供全时疑问解答服务。通过OA平台点对点下发年报通知,明确主管部门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指导责任。二是开展年报业务培训。加大“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讲座,详细讲解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法人年报相关规定等内容,提升事业单位理论和操作水平。

  (二)优化填报机制流程。一是推行年度报告“清单化”。推行法人年报“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按照证书刊载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条目式阐述,将“业务范围”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实际成效进行罗列,以总体性掌握各单位业务开展情况。二是提高举办单位参与度。加强与举办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举办单位对年报真实性和保密性审查的主体责任。建立年报工作全程问题协商和配合处理机制,对事业单位年报存在问题,协调举办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三)强化监督管理手段。一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将年报过程中存在问题、多次退回的单位,列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对象名录库,会同主管部门对问题单位开展重点评估、问责追责和问题整改。二是加强社会公众监督。依托专线、邮箱等平台,及时公布法人年报,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情况,登记管理机关、主管部门、纪委监委等有关单位组建核查队伍,对被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和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

  (四)拓展结果运用渠道。一是落实异常名录管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报的单位列入异常名录,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予以公示,并推送至信用管理部门。二是调整事业单位运行方向。对实地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超业务范围运行、不按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职能弱化、人员编制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开展问题研究,并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及时调整运行方向。

  (江苏省如东县委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