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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委编办“三项举措”畅通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渠道
时间:2022-06-23

  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事业单位在撤销、合并、改制后面临着注销清算周期长、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滞后、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难度大等问题,云南省昆明市委编办认真研究分析近年来全市开展简易注销登记相关工作情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市、县(市)区两级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调研工作,根据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管理程序“简易版”,破解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难”,助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提质增效。

  一、建章立制,规避法律风险。在全省率先出台《昆明市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简易注销范围,将事业单位改革后的7种情形纳入简易注销登记范围,将存在涉法涉诉问题或法律纠纷的4种情形不列入范围;规范了简易注销程序,明确不再成立清算组织和出具清算报告,将公告三次减少为一次;提升了登记服务效率,将公告时限由30日缩短至10日,实行“网上审批、一次办结”服务模式,注销周期由120日缩短至15日,核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减少至2个工作日。《办法》实施一年来,全市共完成事业单位法人注销346家,90%以上均采取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推动注销工作高效开展。

  二、强化监管,树牢法人责任。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创新监管工作思路,通过年度报告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专项实地核查、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绩效考核等监管手段,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异常名录库,实时了解掌握事业单位现状,及时督促有撤销、解散情况的事业单位按要求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工作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充分挂钩,并纳入其举办单位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内容,真正将注销制约机制落实到位。

  三、联合惩戒,建立诚信机制。严格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注销登记工作,对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情形和禁止适用情形进行规范,制定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与机构编制工作的闭环式管理机制,与发改、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制约拒不办理注销登记行为,并将联合惩戒情况向社会通报,将事业单位法人诚信惩戒信息推送信用体系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云南省昆明市委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