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招远市委编办按照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水平的总要求,以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管、增强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为根本目标,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考评体系,通过“四个强化”推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制度引领,绩效流程管理有方向。一是统筹引导,用好“指挥棒”。突出党的领导,由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以党的领导为重心,在加强政治建设上做文章,明确突出对各单位党的政治核心作用、职责权限等内容进行考核,特别是细化党建工作,区分领导体制,明确党组织作用的发挥类型、职责任务和决策方式,切实将党的领导贯穿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全过程,实现全覆盖。二是建章立制,校准“指南针”。制定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考核名单、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等次、考核结果运用等进行明确,保障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同时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绩效指标框架,针对事业单位的行业分布、规模大小、服务对象不尽相同等特点,细化分类考核内容,设置关键业绩指标,量化考核评价标准,优化考核实施程序。
二、强化过程跟踪,绩效运行监控有准绳。一是健全日常台账监控功能,及时纠偏纠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事业单位登记等工作及时发现事业单位运转存在问题,建立事业单位考核日常管理台账,打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地基”。对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出现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纠偏”。二是发挥年终集中考核效能,实现绩效目标。采取“分块模式”对全市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监督管理部分由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负责;社会评价部分由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会同纪委统一组织;个性指标部分由各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单位重大事项加分提报市事考办审核,单位重大事项减分由市事考办向相关部门落实;通过集中分块考核,切实摸清事业单位运转情况。
三、强化评价模式,绩效评价管理有提升。一是推进绩效自评全覆盖。加强对事业单位自评的组织指导,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考核部门对自评情况实施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并建立反馈通报机制。二是推动重点评价提质扩围。将社会评价部分得分占比提升至20%,社会评价主体部分结合纪检监察部门反馈的年底部门评价情况,同步组织个别谈话和现场投票,对事业单位群众满意度进行测评,剩余部分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双随机、一公开”及信用体系建设、业务范围清单化等工作实现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以上基础性工作中对事业单位考核评价作用。
四、强化反馈公开,绩效结果应用有实效。一是及时反馈结果,向社会公示。公布事考委文件通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并就考核工作中各事业单位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印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未按照绩效考核整改通知如期整改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列入事业单位异常信息名录库,通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通过“信用烟台”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对考核结果进行全面公示,方便市民查询,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重视绩效结果运用实效。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把绩效考核结果与单位的年终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单位评先评优比例及个人职务晋升挂钩,统筹结合,共同推进,以此推动事业单位工作质量提升,提高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引导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惠民活动,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山东省招远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