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全面推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时间:2022-01-19
为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激励事业单位履职尽职,推进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期,江苏省南京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推进南京市市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一是明确考核体系。成立市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领导、组织协调、等次审定等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绩效办),设在市委编办,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日常工作。在具体组织实施上,市直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由市绩效办统一组织实施;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按照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数量分组考核,并与市绩效办联系对接。
二是完善考核指标。设定职能工作、管理工作、党建工作、信用评价和满意度目标五个一级指标,实行百分制,另设加减分指标。为突出党建在考核中的比重,在计分方法上采用“乘数计分法”:年度总分按照(职能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信用评价目标+加减分数得分)×[(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得分×90%+满意度目标考核得分×10%)÷80]进行确定,具体二级、三级和分值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对于出现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的,不得定为第一等次,其考核等次降低一个等次确定,情节严重的直接确定为第三等次或第四等次。将绩效考核等次作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财政预算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考核单位在上年度考核和日常运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清单销号”管理,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被考核单位纠正整改,并将整改成效作为下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江苏省南京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