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编办《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授权东莞登记管理的央属、省属事业单位监管,东莞市委编办严格按照省委编办有关监管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创新监管方式,通过“三步走”开展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全面规范垂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行为,念好登记监管的紧箍咒。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单位清单。依托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认真对照国家和省授权东莞登记管理一系列文件,从未登记、已设立、拟注销3个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授权东莞登记管理央属、省属事业单位清单,并进一步关联单位的登记信息、单位状态等,掌握单位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是全面指导,开展深入自查。在规范事业单位做好登记同时,不增加其额外工作负担。东莞市委编办以“强监管、优服务、讲效率”为原则,围绕应变更情况、应注销情况、到期换证、其他规范登记管理等4个方面具体内容,精心设计每个单位单独的《情况自查表》发送相关事业单位,并设置专线电话予以指导填写,使自查事项更加明确,自查工作高效开展。
三是建好台账,着力整改到位。如期收集《情况自查表》,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动态问题清单。对于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可以立即变更的,协助其马上办理;对于需要与省委编办协调的,及时向省反映问题;对于涉及其他部门不能马上解决的,主动协调了解情况,适时推进。切实做到问题有效分类、及时跟踪、整改到位。
(广东省东莞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