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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构建全流程监管服务链条做好其他组织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时间:2021-06-23

  山东省青岛市委编办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大局,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实施流程再造,加强制度创新,近期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印发了《青岛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完善全过程制度体系,优化提升服务和管理效能,全力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创业。 

  一、加强制度创新,搭建全链条管理服务框架 

  聚焦服务和规范其他组织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运行发展,加强制度创新,充分激发单位发展活力。一是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安排。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办法》设专章对党的建设作出规定,强化党组织参与单位重大决策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二是建立高效灵活的管理体制。鼓励多元举办、共同发展,赋予独立法人资格,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核定机构规格与人员编制,大大提升了落地和运行效率。三是创新单位运行机制。实行以理事会为架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享有机构设置、人员选聘和薪酬分配三个方面自主权。在确保公益性、非营利性前提下,实施企业化管理、社会化运行,打造更加灵活的“产学研”一体化运行模式。同时,培育汇聚了一大批专业人才和技术团队,凝聚壮大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 

  二、优化服务模式,打造全方位跟踪服务体系 

  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助推重点项目招引,市委编办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一是简化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法人登记程序,制定《登记服务指南》,以“明白纸”的形式将工作流程进行“一次性告知”,实现登记服务的标准化管理。开通“绿色通道”,全面压缩办理时限,实施“容缺受理”“即时办结”,高质高效做好登记服务工作,为项目尽快落地奠定基础。二是加强跟踪服务保障。项目落地后,主动靠前,上门服务,实地了解单位运行状况和发展需求,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共同研究提升服务和管理的方法措施。三是积极服务人才招引。引进体制内的科研人才,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蓄水池”制度,实现编制的“周转使用”,解决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后顾之忧,打造人才安居乐业的服务环境。在引进高端科研设备时,享受关税优惠和审批优惠政策红利,形成激励保障合力。 

  三、做好“健康体检”,建立全流程评估论证机制 

  创建全流程评估机制,创新实施退出评审机制,为事业单位做好“健康体检”。一是在准入阶段,由举办单位牵头,对设立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公益性开展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二是在运行阶段,举办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审计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管理职能,创新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对单位运行情况实施评估;三是首创退出评审机制,由举办单位牵头组建评审委员会,以法人证书5年有效期为周期,对单位运行中的4种情形开展定期评审、4种情形开展实时动态评审,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退出的,由举办单位提出解散,认为有存续必要的,在到期之日前3个月内提出延续申请。通过全流程的评估机制,督促举办单位履行监管职责,变“要我管”为“我要管”,充分激励事业单位干事创业活力。 

  四、创新监管方式,落实全环节监督管理职责 

  创新监管方式,压实监管职责,强化联动监管,充分保障公益事业规范有序发展。一是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压实单位内部、举办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以及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监管体系。运用“审慎监管”模式,在监管过程中不干预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行,建立协调配合的监管工作机制,推进监管服务与改革发展统筹衔接。二是创新实施举办单位承诺制。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由举办单位签署承诺书,承诺履行事业单位出资以及事业单位监管等职责,落实举办单位在事业单位组建、运行、退出全周期的监管责任,避免出现“只抓引进、不顾监管”情形。三是实行大数据赋能监管。以加强事业单位运行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在加强年报公示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事业单位监管,建立事业单位综合评价管理及决策分析系统,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开展动态分析评估,引导其创新发展与规范管理。 

(山东省青岛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