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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东市委编办“四举措” 推进异常名录事业单位管理(2021年4月20日)
时间:2021-04-20

  为加强事业单位登记规范管理,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江苏省启东市委编办认真落实《南通市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细则(试行)》的要求,着力从转变工作方式、提供高效服务、强化建章立制上求突破,保障全市异常名录事业单位管理落地生根。

  一是精准定位,详细摸排问题事业单位。依托国家登记局系统和南通市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重点梳理近五年来机构整合、撤销、更名等文件依据,同时,结合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中发现的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举办单位、住所等登记事项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建立异常名录事业单位清单。其中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17家,待变更事业单位37家,证书到期事业单位2家。

  二是挂图作战,分类推进异常名录清理。根据单位不同情况,统筹安排工作进度。第一步考虑对注销一年以上和证书到期单位集中攻坚,特别是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注销的事业单位,强化与事业单位及举办单位沟通,寻找症结、分解任务,高效推进。第二步对撤销一年以内和待变更事业单位,提前安排工作进度,力争4月底前全面完成异常名录事业单位清单“清零”工作。

  三是立足服务,继续优化登记办理程序。建立异常名录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台账和登记工作经办人员联系台账,一对一为经办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及时答疑解惑,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对于符合采用简易注销流程的事业单位,在把握精简高效、风险可控、稳妥有序原则的基础上,精简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效。

  四是多维联动,着力彰显综合监管实效。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信用等级评价的监管作用,把事业单位异常名录有关事项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信用等级评价指标扣分项,对未在规定时间消除异常情形的,列入“双随机”定点督查清单,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财政资金扶持、优惠政策倾斜等方面的运用,以多维度综合监管的模式倒逼事业单位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事业单位法人管理意识,促进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

  (江苏省启东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