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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诸暨市“三步走”推进事业单位章程制定试点工作(2021年3月5日)
时间:2021-03-05

  近期,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委编办积极响应上级要求,扎实开展事业单位章程制定试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吃透文件精神。根据绍兴市委编办统一部署,诸暨市负责中小学校事业单位章程制定试点,为此,诸暨市委编办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编办发202026号)和绍兴市委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章程制定试点的通知》(绍市编办明电20211号)等相关文件,仔细钻研,吃透精神,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领会章程制定试点的意义、内容和步骤,掌握章程制定程序,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为试点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确定单位,细化试点方案。主动对接市教育体育局,阐明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并开展调研,确定诸暨市浣纱初级中学为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试点单位;同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2月底为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倒排日程表,细化工作内容,落实责任人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严格标准,规范章程内容。借鉴外地成熟的章程制定经验,结合诸暨实际,在前期2015年已制定章程的基础上,规范章程制定程序,成立章程起草小组,开展章程起草工作,严格执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力求章程内容完整、规范、明确、具体、可操作,所包含的13项要素是单位重大的、基本的、相对稳定的事项,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章程语言做到准确、简洁、规范,避免岐义,确保章程体例、章节、条款在同一类中小学校事业单位中具备普适性,便于模板化应用。力争通过探索试点,为中小学校事业单位章程的制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板。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