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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宿豫区委编办“三个强化”着力打造事业单位监管新格局(2021年1月29日)
时间:2021-01-29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开展业务活动、及时高效提供公益服务,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委编办以“三个强化”为切入点,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水平,着力打造事业单位监管新格局。

  一是以法人信息公示为关键,强化信息监管。拓宽法人信息公示渠道,利用事业单位监管系统、微信公众号、“诚信宿豫”网等平台,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法人年度报告、信用等级评价、“双随机”抽查等信息进行公示,保障社会公众对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和公益服务履职情况的知情权,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落实法人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微信公众号、业务交流群等网络媒体加大对法人年报公示制度的宣传,讲明法人公示年报的责任和义务,图解法人年报网上操作步骤和年度报告书填表说明,确保法人年报公示内容准确、完整、规范,做到应报尽报、应公开尽公开。完善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机制,规范抽查工作流程、落实问题整改措施,通过提前告知、实地核查、听取报告、查阅资料、现场访谈等方式核查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对问题单位现场制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并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整改情况。

  二是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支撑,强化信用监管。实施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以信用承诺为抓手,推动事业单位诚信建设,将每项登记管理业务纳入承诺范围,并给出明确的标准规范,事业单位要在领取法人证书前签订并提交信用承诺书,通过前置监管程序,把纪律和规矩立在前面,增强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的意识。搭建信用监管平台,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将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和社会服务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度、职能部门监督管理情况等列为评价指标进行打分,根据评价指标得分划分A、BCD四个等级,并遵循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建立失信预警机制,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建立法人监管台账,实施动态调整,并利用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单位进行公告提醒,倒逼事业单位强化自我管理、主动履职尽责。 

  三是以联合监督制约为保障,强化协同监管。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形成由机构编制、司法、财政、人社、审计、税务、发改等部门组成的“大监管”格局,共同记录、归集、共享事业单位监管信息,建立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档案,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利用事业单位信用监管系统及时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失信信息以及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公用事业单位、行业服务机构等,推动信用信息平台广泛应用评价结果,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对事业单位失信行为实施分类监管和联动惩戒,实现事业单位跨部门协同监管。强化机构编制部门内部监管举措,制定《事业单位监管工作办内分工协作办法》,对违规单位采取机构编制调整、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限制措施,督促事业单位规范履职行为和管理方式,引导事业单位找准职责定位、强化公益属性、实现服务目标。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委编办 供稿)